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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力度加大

1998-02-02 来源:光明日报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来自国家工商局的消息说,1997年广告监管力度加大了,规范了广告行为,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73万件,取缔广告经营资格6239户。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广告经营资格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暂缓通过4098户,取缔经营资格6239户,保证了广告业的基本经营素质。

1997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医疗广告执法检查,查处违法医疗广告9000余件,销毁违法医疗广告印刷品230余万张;开展了酒类广告执法检查,严肃处理了某些重点媒介违反规定发布酒类广告问题,解决酒类广告数量严重超标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对全国534块户外大型广告显示屏进行了检查,对违反规定发布广告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1997年,在全国开展了“自强创辉煌”主题公益广告月活动,支持指导广告行业开展创建精神文明行业活动,全国有103家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1997年,建立了广告经营单位和发布单位广告审查员制度和公益广告发布制度,完善了广告监测制度和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制度。加大了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73万件,罚款金额4487万元。

广告监管工作的加强,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广告业健康发展。到1997年底,我国广告经营单位已达5.3万户,全年广告营业额已超过4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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